6月11日下午,由公司黨支部書記主持開展了第二期黨紀學習教育領學領讀交流研討會,支部宣傳委員對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部分章節內容進行領學領讀及重點宣講,參會黨員對《條例》學習內容進行了研討交流。
領學領讀交流研討會上,宣傳委員對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第七章內容進行了領學領讀,并對部分內容進行了重點宣講。
在對《條例》分則第六章《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進行領學領讀時,著重就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視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何種處分;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給黨、**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何種處分;對黨不忠誠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何種處分;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何種處分等內容進行了重點宣講。
在對《條例》分則第七章《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進行領學領讀時,著重就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所對應的行為和情節嚴重程度應受何種處分;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何種處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干部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何種處分等內容分別進行了重點宣講。
在領學領讀和宣講過程中部分黨員、干部對《條例》學習內容進行了學習交流,大家一致表示:通過《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和《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的學習,進一步明白只要有違反紀律的行為必將受到紀律處分,黨員干部在組織生活中應該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規范自身言行,嚴守紀律規矩。
*后支部書記對《條例》領學領讀給予了充分肯定,強調全體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加強對《條例》的學習,時時刻刻做遵章守紀的先鋒和模范,常存敬畏之心,常思職責擔當,為公司高質量發展發揮好***員的榜樣作用。